为规范校园交通秩序,避免交通事故发生,消除消防安全隐患,严格执行《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《石家庄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》及上级教育部门《关于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精准推进非机动车上牌实名制管理,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,现就校园非机动车信息统计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统计范围
全校教职工、学生名下所有需在校内停放使用的非机动车(符合石家庄市绿牌标准的电动自行车、自行车等),需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。此次统计将重点对校内车辆进行全面摸排,为后续禁止无牌车、超标车、改装车入校及清理长期闲置车辆奠定基础,切实解决座谈会中反映的校园电动自行车数量管控、安全隐患排查等问题。
二、填报要求
(一)分类填报规范。
本次统计按 “教职工” 和 “学生” 两类分别填报,其中学生需进一步按 “大一、大二、大三、大四” 年级划分,明确标注年级及对应专业信息,确保分类清晰、信息精准。精准分类统计有助于针对性落实骑行规范、停放管理等要求,回应师生关于精细化管控的建议。
(二)表格填写要求。
需严格使用附件统一制式表格填报,表格格式、栏目顺序严禁擅自改动。填报内容需真实、完整,包括单位 / 部门、姓名、车牌号(自行车需注明 “无牌”)、年级专业(教职工无需填写)、身份类型(学生 / 教师)等关键信息,不得遗漏或虚报。准确的信息登记是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制度、实施智能化管理的重要前提,将为后续安全积分管理、违规追溯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撑。
(三)上报时限要求。
各部门、各单位须于本周五 17:00 前完成信息汇总与审核,通过内部邮件统一报送至潘雨洁老师处(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“XX 部门 / 单位非机动车信息统计表”)。学生信息由各单位统一收集、整理后集中上报,教职工信息由所在部门负责汇总上报。按时完成统计工作是快速推进充电设施优化、停车区域规范等整改措施的重要保障,请务必严格遵守时限要求。
三、重要说明
(一)本次信息统计是校园非机动车上牌的最终依据,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上报信息的,视为自动放弃校内上牌资格,原则上不再受理补办申请;同时请不符合上牌或不打算安装校园车牌车辆自行处置离校事宜。
(二)请各部门、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统计工作,指定专人负责组织落实,确保全覆盖、无遗漏,切实保障后续校园非机动车管理及上牌工作顺利推进。
如有疑问,请及时与安全工作处联系咨询。
附件:非机动车信息统计表(另发Excel表格)
安全工作处
2026年1月4日